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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宁环发【2018】64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要求,我司制定了一般固废处置相关流程及规范要求。
一、一般固废,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原有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是一项关联性极强的系统工作,需要废物产生单位初期收集、初步分类、分批运输到集中点(南京宇环公司收集点);再由专业的人员和设备根据最终处置渠道的要求,进行二次细分、破碎、压缩以及打包运输至最终利用处置单位;最终利用处置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生产计划定好一般固废的接收量计划,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环保要求做好最终处置任务。
(1)重视源头减排。对已建项目,要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场内综合利用处置,减少废物产生量和转移量,明确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去向,核实实际能力,确保可行性。
(2)理清产废底数。应按当前生产工艺及实际工况,进一步分析废物产生环节、种类、数量、去向,做好台账登记。对一般工业固废中需处置的部分,应参照危险废物的要求严格管理。
(3)强化贮存管理。应按照产废实际,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相关要求,根据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型,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并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
(4)依法办理转移。产废单位应与具有相应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南京宇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固废转移过程要执行转移交接记录制度,明确转移量、转移车辆及驾驶员、转移去向,由产生单位及接收单位分别签字盖章。
(5)规范管理制度。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与管理组织。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制度及内部登记台账制度,逐年向环保部门申报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实时登记废物流转情况。制定针对应急预案,向环保部门备案,并对相关设施操作、维护等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6)严格全程管理。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应在产生点、贮存场所、废物出入口“三点一线”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信息应保存3个月以上,实现废物流转信息“可追溯”。
四、运输单位要落实贮运过程规范化
(1)规范运输管理。运输单位应按照承运废物特性,配备相应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配备GPS或视频记录仪。运输过程要做好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严防二次污染。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应由运输单位负责定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了解掌握一般工业固废知识、事故应对技能及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交接管理。在废物交接环节,运输单位应与产生单位核实所承运的一般工业固废的具体信息,填好交接记录单。交接记录单要随车运行,严禁将承运的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合同规定单位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并严防运输途中跑冒滴漏。利用处置单位在接收时,要查验核对交接记录单信息,查验接收的一般工业废物的类别和数量等,不得接受非法委托。
五、利用处置单位要落实利用处置无害化
(1)严格内部管理。从事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的单位,要对照环评及验收文件,依法开展生产活动,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要求。要执行一般工业固废经营记录制度,按照废物实际入厂、生产等情况如实登记,做到废物的交接记录与利用处置记录相一致。要切实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生产经营废物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根据不同废物的特性,做好安全防护,加强监测和巡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强化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批复、验收文件中关于污染防治的各项要求,妥善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防二次污染。要对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严防破损,杜绝事故性排放。要制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自行监测。
(3)落实全过程监管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应在废物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处置设施建立交接记录制度,在内部“三点一线”等关键环节,设立视频监控,实现在线实时跟踪。鼓励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单位通过企业网站等渠道,公开废物接收处置、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